猫史档案馆


T不减不等于

T不减不等于

Lv.1

想死喵 但还是得活着学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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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名:你终有一日会忘记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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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社区星推荐】第11期·嗯哼君 渠源 中回复

话说嗯哼君写的玉兽也是很好的呢

2020-04-28T17:15:54 点赞:1

【社区星推荐】第11期·嗯哼君 渠源 中回复

阿尔法你的QQ是?

2020-04-28T17:23:42 点赞:1

人 类 迷 惑 行 为【doge】【别举报,非引战】 中回复

哇哦

2020-04-28T20:11:39 点赞:0

从前……!!!! 中回复

你真剑

2020-04-28T20:44:12 点赞:0

请问,怎么能把头像设置成动态图 中回复

等等,你玩过塞尔达?

2020-04-29T10:28:23 点赞:0

【娱乐帖】咳咳,各位,如果你有100个亿,你会把这些钱花在哪里? 中回复

先把钉钉灭了,然后去任天堂七创社做各种事情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2020-04-29T10:35:41 点赞:0

【危】白尘の野望 如此令人不齿 中回复

吃瓜路过

2020-04-29T10:43:01 点赞:0

【纯属虚构】和杠精的对话 中回复

先笑为敬

遇见杠精最好你们俩一起杠,看谁能杠过谁

2020-04-29T16:55:00 点赞:0

我要加入! 中回复

你这............

2020-04-29T16:55:19 点赞:0

🍄【3D画板进阶教程!第6期】UT游戏人物Sans 中回复

哇哦

2020-04-29T17:37:39 点赞:1

嗯~~~~~舒服 中回复

生日快乐多多!

祝你心想事成!身体健康!

来年不咕咕!

(加油!*无限)

2020-04-29T17:44:13 点赞:0

各位“X X 之 下”的制作者们(不是全部,只是一些例子) 中回复

没错

2020-04-29T17:58:43 点赞:0

【工作室】违规警告!招人不是抢人! 中回复

明白!

会遵从官方的!

2020-04-29T18:26:00 点赞:0

【工作室】违规警告!招人不是抢人! 中回复

那首诗才是重点

2020-04-29T18:29:08 点赞:1

软糖突发奇想天马行空想要建一个代码岛同傻小分队。。。 中回复

喵一个?

2020-04-29T18:38:04 点赞:0

正式退喵。 中回复

别啊啊啊啊啊啊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

2020-04-29T19:01:24 点赞:0

【退猫】就是一件【小事】(涉嫌律师函警告) 中回复

一起?

2020-04-29T19:53:44 点赞:0

【七爷的垃圾生产机构】 中回复

七年我可以么?

线稿,中间两只

第一次画兽设很渣请谅解QOQ

谢谢!center_image

2020-05-01T18:30:59 点赞:0

【代码岛3.0双周创作赛!第2届!】今日最后提交! 中回复

吉吉喵辛苦啦~

祝各位官方们劳动节快乐~

2020-05-01T20:35:16 点赞:0

【灌水灌水+接R姐】一人说一句可以让你的主角哭出来的话 中回复

十月之约(冒个泡)

“那么..........在繁星闪烁的最后一刻,在里世界崩坏的最后一刻,一定,一定要回来!我.......朋友已经消失了,现在只剩你一个人了!求求你回来吧!”

我或许很笨,但也会选择离开

没错这是结局,结局都是刀........

所有人BAD END

2020-05-01T21:00:19 点赞:0

【御坂美琴生日快乐!!!!!】炮姐万岁! 中回复

明白

今天嘚不得庆祝

2020-05-02T09:29:46 点赞:1

【动漫生日祝福】今天是炮姐生日! 中回复

明白

2020-05-02T09:30:54 点赞:0

【公告】申诉流程指南 中回复

不是,我只是教育一下被评为人身攻击?

2020-05-02T12:24:32 点赞:0

水贴,小N向大家求助啦 中回复

center_image

2020-05-02T12:41:15 点赞:0

谁来帮我看一下 中回复

就是那个叫穿风衣的猫举报的

2020-05-02T12:52:15 点赞:0

你们是学生吗 中回复

猜咯

2020-05-02T20:25:37 点赞:0

【天啊!】哪里来的勇气,让他有胆量与全国人民做抗争 中回复

嗐.........又是一个作业留少的小屁孩

2020-05-02T22:18:20 点赞:0

大家那边的天气热吗? 中回复

北京昨天尼玛要热死

2020-05-03T09:09:59 点赞:1

【天啊!】哪里来的勇气,让他有胆量与全国人民做抗争 中回复

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,是他人的人格尊严、名誉权。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。

犯本罪的,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喵政治权利

犯本罪,告诉的才处理,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。

这里所谓“告诉的才处理”,是指犯喵,被害人告发的,法院才受理,否则不受理。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”,例如,因诽谤引起被害人喵亡的;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;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,等等,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,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

根据《中华喵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 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喵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喵:

(一)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;

(二)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;

(三)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,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;

(四)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、侮辱、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;

(五)多次发送喵秽、侮辱、恐吓或者其他信息,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;

(六)喵、喵、窃听、散布他人隐私的。

根据《民法通则》第120条的规定,必须承担停止侵害,恢复名誉,消除影响,赔礼道歉,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。如果侵犯喵的名誉权情节严重,构成犯罪的,按刑法有关侮辱罪、喵、诬陷罪的规定处罚。

2020-05-03T09:46:43 点赞:0

【《超能の奶茶店》同人作品投稿帖】 中回复

我可以么

2020-05-03T11:52:11 点赞: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