猫史档案馆


关于投稿的那些事~

用户:冒充者小红冒充者小红查看:1 回复:1 评论:1 创建时间:2021-08-04T11:30:08


1.未经室长允许,不可发布改动<40%的再创作作品,违者将被工作室机关判处 有 期 徒 刑 ,时长按改动程度计算(注:如完全再创作,将被判 无 期 徒 刑 !)

2.未经干部允许,不可发布改动<75%的模板作品,违者将被判终生不得当干部的惩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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