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户:莲阿修贝尔查看:29 回复:19 评论:29 创建时间:2020-02-19T16:09:36
今天早上10:00,我做完了自己的功课,打开了期待已久的编程猫官网,正准备更新我的新坑。
转念一想:编程猫和小码王的事情,大概还没有处理好吧,便新建了一个网页,登录了昨天注册的小码王的帐号。
打开搜索页面,输入:小码王。这个作品里,充斥着编程猫社区中批评,辱骂小码王的一个又一个评论。
我心生一怒,却发觉自己分明不明白整个事情的起因经过,于是打出了以下字眼。现在一想,这话,的确有点过了。
随后:评论令我惊了。woc,我这暴脾气怎么忍得了。
当时的情绪的确有些激动,没有口吐芬芳应该被夸奖... ...
能看得出来,对方还是明理的,也是有头脑的人,比我们社区,以及小码王社区的部分人都要理智多了。我一想,好像挺有道理,但是再仔细想了一下,觉得他说的不对。
对方也没有再依着这个话题再说下去,于是我便抛出了我的观点。
之后的内容我也懒得截图了,如果还想要了解就帖子底下回复,我尽量截图。
总之就是对喵得我说的有道理,然后说希望咱们两家可以和好,最后提出要不要一起合作做一个小游戏啥的,我觉得也不错呀,如果有人想通过做作品来缓和的,可以喵qq2673443518。
看到没有,连最初根本不相信咱们kitten编辑器的兄dei都已经这么积极了,咱们社区的某些人是不是应该注意点?
后来我加了他的qq,也没聊什么,但是我觉得如果能停战,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了,如此再战下去,两方根本什么都获得不到,不是吗?
阿尔法已经做好了准备,有喷人的,无论来自哪里,都一视同仁:删贴,封号,再见。
还有,我已经确定编程猫没有抄袭sc了,具体细节你可以去问问国家专利局的相关人员。
(阿尔法:你觉得专利局没有判断力吗??)
再见。
著作权法所称抄袭、剽窃,是同一概念(为简略起见,以下统称抄袭),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。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,需具备四个要件:第一,行为具有违法性;第二,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;第三,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;第四,行为人有过错。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,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,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经发表的抄袭物。因此,更准确的说法应是,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。 从抄袭的形式看,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,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,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,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。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。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,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。在著作权执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级抄袭有:改变作品的类型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做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,例如将小说改成电影;不改变作品的类型,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,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做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,例如利用他人创作的电视剧本原创的情节、内容,经过改头换面后当做自己独立创作的电视剧本。 如上所述,著作权侵权同其他民事权利一样,需具备四个要件,其中,行为人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。这一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对抄袭侵权的认定,而不论主观上是否有将他人之作当做自己之作的故意。 对抄袭的认定,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还是部分、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评、是否构成抄袭物的主要或者实质部分为转移。凡构成上述要件的,均应认为属于抄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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